6月1日早晨,西宁空气清新,天空湛蓝。数据显示,截至5月底,西宁市环境空气优良率为88.3%,同比上升0.7%。 本报讯(西海全媒体记者赵俊杰摄影报道)6月1日,《2021年青海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》发布。公报显示,2021年,全省地表水水质整体优良,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,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5.6%,主要污染物总量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减排目标任务,年内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,生态环境状况总体保持稳定。 2021年,生态环境部通报的年度青海省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中,水环境质量指标综合评价结果为“优”,青海成为全国河流国家考核断面Ⅰ~Ⅲ类水质比例达到100%唯一省份。全省年度内未新增黑臭水体,初步实现“长治久清”目标。 大气污染整治成效明显,2021年全省共淘汰燃煤小锅炉396蒸吨、淘汰老旧车9052辆;西宁市、海东市对495辆柴油货车安装车载诊断系统,实现尾气排放在线监管,对330辆柴油车安装尾气净化装置,降低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。分类整治涉气“散乱污”企业57家。 扩大声环境质量监测覆盖面,增设29个城市功能区监测点位、44个道路交通监测点位,提升声环境管控能力。全省创建安静居住小区59个。289家规模以上施工工地采取低噪声施工设备、隔声罩等综合降噪措施,隔声降噪效果明显。 持续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,全省检查企业10848家(次),查处违法企业234家,行政处罚178起,处罚金额2002.32万元。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0件,查封扣押案件8件,限产停产案件1件,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件。 实施西宁、海东、海南、黄南4市州6个县(区)34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。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(区)、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。黄南藏族自治州成功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,是我省首个获得命名的市(州);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、黄南州河南蒙古族自治县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实践创新基地。 持续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试点工作,全省45家企业通过竞买或协议转让方式获得排污权指标。完成85家省级重点排污单位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,首次对社会生态环境监测、环境影响评价、自动在线监测运维、机动车检测四类第三方环境机构开展环境信用评价,公开曝光并集中约谈12家“环保警示”企业。 全省累计建成“青海生态之窗”观测点位46个,初步涵盖全省五大生态板块,丰富完善“天地一体”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。 (文章来源:西海都市报) 文章来源:西海都市报飞鸟百科 https://www.shlahore.com/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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